中国证券网讯 7月27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通知提出,为提升绿色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和绿色转型的能力,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
《方案》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基础参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抓紧制定辖区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细则并抓好评估落实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银行职责作用,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绩效。
2018 年为《方案》试行期。试行期间,开业不满3 年的金融机构,如有数据可得性和稳定性问题的,是否列入评价对象范围,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