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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勇是谁?遭证监会罚没17.94亿元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 周五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高莉表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高勇操纵市场案作出处罚,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387,345.82元,并处以897,387,345.82元罚款;依法对王仕宏、陈杰操纵市场案作出处罚,对王仕宏、陈杰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依法对褚连江操纵市场案作出处罚,没收褚连江违法所得425,428.65元,并处以2,127,143.25元罚款;依法对谢一峰操纵市场案作出处罚,没收谢一峰违法所得6,543,998.61元,并处以19,631,995.83元罚款;依法对郁红高操纵市场案作出处罚,责令郁红高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其违法所得5,842,003.07元,并处以17,526,009.21元罚款。

  高莉介绍,上述案件中,高勇控制利用2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账户及14个自然人账户,通过信托计划等方式放大资金杠杆,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封涨停、连续交易等手段对“精华制药”实施了操纵行为;王仕宏作为时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做市业务部负责人,与陈杰串谋,通过做市商专用证券账户及陈杰实际控制账户,利用国泰君安做市商地位,在做市交易过程中采用在收盘前10分钟以主动低价申报卖出成交等方式打压或锁定股价,对“福昕软件”等14只股票实施了操纵行为;褚连江控制利用相关账户组,通过盘中虚假申报买入后反向卖出等方式对“百川股份”等8只股票实施了操纵行为;谢一峰控制利用公司账户、私募基金账户及其他个人账户组成的账户组,采用盘中拉抬、虚假申报及大额封涨停等多种方式对“红宇新材”等7只股票实施了操纵行为;郁红高控制使用40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账户间交易及虚假申报等方式,对“经纬纺机”等4只股票实施了操纵行为。

  高莉称上述案件显露出市场操纵行为的一些新特点,其中较为显著的是,有些违法行为人为获取更大的资金优势,通过民间配资、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途径“加杠杆”实施操纵,所动用的资金量往往非常巨大,在个股盘中交易快进快出,极易引发市场异常波动,释放虚假的市场信号,严重干扰投资者正常的交易决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操纵行为通常会积聚个股风险,而这些操纵行为所借助的资金杠杆渠道往往存在结构化设计和强行平仓机制,在大盘下跌或者个股风险释放过程中可能会触发股价下跌的连锁反馈,发生价格踩踏,进一步加剧市场风险,其危害不容小觑,必须严厉打击。

  高莉强调,将继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各类操纵市场行为,依法严惩违法行为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高勇是谁?

  这个被罚了17.94亿的高勇是谁?在证监会披露的市场禁入决定书中发现端倪。

  高勇为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护城河投资)合伙人,其实际控制好雨7-高勇、好雨7-路某(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子账户),黄某、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16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高勇账户组)从事涉案交易。

  高勇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签订了“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特定分组账户B类权益转让合同。约定好雨7-高勇账户所属特定分组账户可用于交易的权益初始资金总额为6,000万元,其中A类权益初始资金为4000万元,由华宝信托以信托资金支付;B类权益初始资金为2,000万元,由高勇本人提供。华宝信托根据高勇下达的交易指令进行日常交易。

  路某为护城河投资合伙人,路某与华宝信托签订了“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特定分组账户B类权益转让合同。约定好雨7-路某账户所属特定分组账户可用于交易的权益初始资金总额为2.7亿元,其中A类权益初始资金为1.8亿元,由华宝信托以信托资金支付;B类权益初始资金为9,000万元,由路某本人提供。华宝信托根据路某下达的交易指令进行账户的日常交易。根据路某与高勇陈述,路某将该账户交由高勇管理,好雨7-路某账户交易“精华制药”均由高勇决策作出。

  高勇账户组所从事涉案交易,由高勇决策。根据高勇陈述,账户组交易的下单操作由高勇本人及护城河投资交易员王某红共同负责。高勇账户组账户在交易地址、交易设备方面存在高度重合。

  证监会决定,对高勇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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