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多地打响化解地方债风险攻坚战 地方版化债方案正抓紧制定

经济参考报

  地方债风险防范攻坚战正在打响。《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当前,地方层面正在密集摸底债务情况,紧锣密鼓制定地方版化解地方债风险的方案,并将于本月底前集中上报财政部。

  此前,多地已经启动了统计摸底的系统工作,为全面摸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及相关资产情况,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提供保障。“此次是对隐性债务的总量、类别、结构、地区、用途等全面摸底进行统计,并将相关情况于10月底前上报财政部,还要制定化解存量债务的实施方案。”一位地方财政系统人士指出。

  在摸底统计的同时,地方层面也开始制定方案,采取多项举措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据了解,本轮债务处置的总体路径已经明晰:一方面,化解存量债务;另一方面,牢牢守住防范风险的底线,严控增量。包括严禁违法融资担保、以PPP或者政府采购的方式变相举债、把控好新增项目融资金融“闸门”等。

  业内专家指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目前来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部分地区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形成的债务问题突出。

  记者了解到,当前地方层面的举措包括完善预算管理,强化责任和问责,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化公开,推动平台企业市场化转型等。

  例如,河南省郑州市制定了《郑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将存量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筹集资金保障到期债务及时足额偿还,制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三年方案,确保每笔债务对应有偿债来源,严守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到期债务拖延违约两条红线不能踩。

  陕西省9月28日印发《陕西省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将运用绩效管理理念,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由省财政厅对各市县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将重点考核各市县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情况,综合考虑债务管理规范程度、债务管理能力建设等情况。

  江苏淮阴区财政局也制定了政府债务管控考核办法,细化分解全区政府债务化解任务,严格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建立全区平台公司资产债务动态监管体系,对全区各平台公司的债务余额、举债成本、还款能力、资金流动、资产支撑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动态的统计和分析。

  此外,重庆市开州逐笔清理核实未纳入政府性债务系统管理的公益性项目债务,明确区政府和平台公司的偿债责任。对全区国企公益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有序推进剥离工作,妥善处理资产与债务关系。加大对平台公司的整合力度等。

  事实上,十八大以来,我国一直严控地方债务风险。财政部等部门层面纷纷出台政策,筑起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的“篱笆”。

  就在前不久,财政部网站还发布两项通报,对湖南省邵阳市、湘阴县和长沙县违法违规举债问题,以及8家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作了说明。

  今年以来,财政部已经先后通报了安徽、宁波、云南、广西等地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释放严惩问责的高压信号。财政部方面此前表示,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肃问责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防范债务风险刻不容缓,要放在国民经济整体格局下综合考虑债务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外关系,从去杠杆的政策体系的全局中优化、考虑。”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根本上要建机制,特别是用预算管理的手段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来建立化解机制,并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

  蒋震指出,首先要对债务摸底结果做一个结构性分析,明确问题导向,特别是分析债务风险形成的来源,这是化解风险的起点。此外,要分类化解,区别对待。对于具有稳定还款来源,只是有期限配比风险的内容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期限结构;对于部分还款来源且有一定不稳定性的债务部分,要政府发挥一定的作用,市场参加,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对于完全无还款来源的债务部分,要政府充分承担主体职能,明确责任,分步化解。

  “还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化解存量,优化增量,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债务管理领域的权责关系,有效建立健全债务投资的激励约束体系,让债务管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蒋震说。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