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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快评】保险资管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应兼顾收益与风险

蔡红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信用评估部总经理蔡红标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为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维护金融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笔者认为,此举有助于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但是关键要看专项产品的性质设计成股票还是固定收益。如果是股票,则没有问题,因为保险资金目前权益比例不到10%,距离30%的规定上限还很遥远。如果是固定收益,则能否过得了投资级别的内审口就是关键,其中涉及担保等方面。笔者认为,只有设计成类似于债转股或有转股选择权的固定收益产品是最优选择,但固定收益的回报不能低于目前债券市场的收益。总之,保险资金本身也有收益要求,也有违约担忧,因此只有兼顾收益与风险、短期和长期,才能真正落地,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股市长期投资者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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