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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实行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

新华社

  新华社石家庄11月1日电 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加强生态环境差异化管控、精准治理大气污染,河北将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在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基础上,纳入清单企业、项目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高建民说,河北省首批正面清单共涉及全省重点工程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重点出口型企业等四类项目和企业。目前,经过逐一现场核查评估及多部门会商会审,河北共有1640个项目、企业被纳入首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记者了解到,企业能否达标排放、自律减排、污染治理水平领先是纳入正面清单的关键。由于未达到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环保手续不全、治污水平低等原因,河北全省有29个重点工程项目、10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46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43家重点出口型企业未列入正面清单。

  对于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河北将优先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对纳入清单的重点出口型企业,在完成出口任务期间可不停产、不限产。对纳入清单的零排放、微涉气,即每年排放污染物100公斤以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

  “对正面清单内企业不检查、不打扰,并不意味放松环境监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任立强说,河北将完善非现场监控体系,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远程执法抽查、分表计电、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在实施环境监管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干扰。

  此外,河北生态环境厅将对拟定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实施公开公示和动态调整制度。对列入正面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每半年调整一次。在执法检查和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发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能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等行为的将调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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