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在精选层连续竞价交易基础上引入做市商机制可提高流动性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市场分析人士7月28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三板市场重点服务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这类企业存在股权集中度高、估值定价难等问题,特别是境内市场以个人投资者占比较高的特点,如何在保持一定流动性的前提下,让股票价格能够合理反应投资者间的估值博弈是一个难题。混合交易制度恰恰能够较好匹配精选层特点,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诉求。精选层可以选取的混合交易制度方案是在连续竞价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机制,持续发挥做市商功能,增强市场运行质量,提高市场流动性。
上述人士分析,对于投资者而言,可以享受市场深度改善带来的成交便利和定价效率提升,同时不影响投资者交易习惯。对做市商而言,有利于其做市业务延伸至精选层,增强新三板市场内部不同层级间的联动效应。对挂牌公司而言,定价效率和流动性提升有助于价值发现,提高市场认可度。
上述人士指出,新三板市场在境内股票市场首创做市交易制度,做市商在基础层、创新层发挥了重要作用,众多投资者也在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上获得了交易便利。精选层可以选取的混合交易制度方案是在连续竞价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机制,持续发挥做市商功能,增强市场运行质量,提高市场流动性。
随着前期基础性制度已正式实施,目前精选层股票经过公开发行后,挂牌公司股权集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流动性基础得到改善,基本具备了混合交易实施的客观条件。抓紧推动混合交易制度落地,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的实施效果。
“精选层混合交易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在连续竞价机制的基础上,允许做市商进行做市报价,做市商与投资者订单进行平等竞争,实施范围覆盖精选层所有股票,采用自愿混合模式,不限做市商家数,由做市商自主选择做市标的。”上述人士说。
专家分析,精选层混合交易的制度可以包括四个方面:第一,现有做市商业务范围延伸至精选层股票,做市商间地位平等。第二,做市商在申报时间、申报类型、价格涨跌幅限制、申报有效价格范围、撮合规则、行情揭示和大宗交易等方面,与普通投资者一样适用《交易规则》中精选层交易的规定。第三,对做市商的做市义务提出要求,针对报价数量、报价价差、报价时长等维度设置合理指标。第四,与现行的做市制度有序衔接,与公开发行、分层调整等做好业务流程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