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完善可转债盘中临停制度:涨跌幅超过30%临停至14:57
黄灵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10月30日,深交所表示,为防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就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有关事项发布通知。通知明确,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可转债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通知自11月2日起施行。
据通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可转债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
深交所可以视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阈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通知未作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深交所于2020年5月22日发布的《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