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倪铭娅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娅)商务部网站12月14日消息,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报告办法》)所涉及的行业覆盖范围广、市场主体数量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好《报告办法》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报告办法》确定的报告主体范围、报告内容要求狠抓落实。要督促和指导省会城市、地级、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国家禁塑限塑相关规定,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报告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按期组织实施。为及时接收、处理报告信息,商务部组织开发了“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目前,该系统已上线运行。在报告工作开始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报告主体,进行用户注册,填报基础信息。报告工作开始后,要指导报告主体登录报告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并做好释疑解惑工作。报告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各市场主体填报情况,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通知明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相关市场主体报告情况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报告办法》实施工作动态。同时,要利用报告系统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汇总分析,按照细分行业、企业规模、塑料制品品类等口径,编制行业分析报告,连同《报告办法》执行总体情况,于报告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