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深房中协:坚决贯彻执行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敦促业主合理调整委托放盘价格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2月9日消息,今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提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应坚决贯彻执行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向业主主动宣讲《通知》要求,敦促业主合理调整委托放盘价格。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在线上、线下发布房源广告时应以参考价格为重要依据、合理发布。

  全文

  关于贯彻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做好专业服务的郑重提示

  深房中协字〔2021〕4号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深建房产〔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重申“房住不炒”的精神,是促进我市二手住房市场信息透明、理性交易的重要举措。就此,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深房中协”)特郑重提示如下:

  一、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应坚决贯彻执行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向业主主动宣讲《通知》要求,敦促业主合理调整委托放盘价格。

  二、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在线上、线下发布房源广告时应以参考价格为重要依据、合理发布。其中线上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官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下辖从业人员微信朋友圈等。

  三、提供住房信息发布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应依法履行广告发布者责任,对房源信息发布的合规性予以核查,并定期核实更新。对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相关信息、暂停发布房源信息等必要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中介人员应充分熟悉掌握各楼盘项目参考价格与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准确信息。对房屋本身确凿信息之外相关金融按揭等非中介专业服务内容的咨询,房地产中介人员不得随意解释、承诺。

  特此提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