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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顺应市场结构性变化 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黄一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3月15日,上交所召开一年一度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座谈会,今年会议主题为“市场结构性变化中的投资者保护”。

  参会人员讨论交流认为,在市场化和法制化建设同步推进的大格局下,当前资本市场正在发生深刻的结构性变化。一是上市公司结构出现了深刻变化。沪市主板蓝筹市场地位不断巩固 ,构成了沪市上市公司的“基本盘”。特别是伴随科创板建设推进,上市公司增量部分大多是科创企业,成为沪市上市公司的“生力军”。二是市场估值结构出现了深刻变化。伴随注册制改革试点推行带来的供求关系变化,常态化退市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市场估值和企业质量之间内在的正向联动趋势不断强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正在改善,集中体现为近年来绩差股炒作总体降温、“1元股”退市公司迅速增加等情况。三是投资者及交易结构出现了深刻变化。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主体对市场的影响力逐步加大,市场自我调节功能持续增强。目前,沪市境内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持股市值、交易占比均明显上升,而个人交易占比则明显下降。四是市场法律责任结构出现了深刻变化。新修改的证券法和刑法第十一修正案,都坚持零容忍的监管理念,将资本市场违法犯罪中起关键作用的主体全面纳入法律责任主体范围,在此基础上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市场操纵等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成本,根本扭转了证券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的立法状况。

  上交所副总经理卢文道表示,上交所投资者保护工作必须因时而变,充分适应和体现市场的结构性变化,重点从四个方面发力,服务好新形势下的市场发展改革工作。2021年,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党委统一部署,进一步履行好市场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职能,把加强投资者保护贯穿于上交所市场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始终,着重推动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按照注册制改革要求建设科创板的过程中,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同时压严压实发行人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把关责任,把好上市企业入口质量关,从源头上保护好投资者权益。二是将投资者保护更加充分地贯彻于日常一线监管中,在督促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执行好常态化退市机制、依法处理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防控市场系统性风险中,持续保护好投资者权益。三是加大投资者服务力度,着重利用好上交所投教基地、服务平台和工作载体,帮助投资者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四是协同各方认真执行证券法规定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先行赔付、证券代表人诉讼、欺诈发行责令回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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