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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建议:发展绿色金融高效助力“碳中和”

经济参考报

  近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与财政金融学院货币金融系联合主办的“大金融思想沙龙”上,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环境学院教授蓝虹发布了《发展绿色金融高效助力“碳中和”》报告。报告建议,应认真设计绿色金融的宏观制度体系和架构,在体系下设计政策体系和市场建设体系。

  报告称,全球气候变化已经给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极大的挑战,全球气候变化本质上属于公共品,应由公共财政提供。但由于现存的国际组织并不具备公共财政的功能,因此需要绿色金融来推动全球气候变化的整体治理。

  报告指出,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体系建设过程中,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减排难度很大。由于化石能源耗竭问题,解决能源危机和气候问题成了相辅相成的问题,只有构建新能源体系,才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迫切需要绿色金融助力能源转型与气候变化治理。而绿色环保项目往往具有资金缺口大、回收期长、难以抵押融资等特点,因此需要采用绿色项目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资产证券化、碳基金等方式为绿色环保项目提供资金。此外还需要与财政相结合,利用公共绿色项目的自然垄断性在保证收益性的同时管理技术开发中的风险。

  蓝虹认为,制度设计是关键。欧洲和美国的经验指出,只要制度设计合理,碳减排碳中和行动是可以转化为经济增长的动力的。例如,美国清洁电力计划可以减排7.7亿吨二氧化碳,同时二氧化硫排放将减少90%,氮氧化物排放减少72%,并因为增加就业、新产业发展等带来260亿到450亿美元的纯经济利益。欧洲气候变化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联动至2012年欧盟碳交易市场第二阶段截止时,欧盟排放总量相较1980年减少19%,单位GDP能耗降低近50%,同时经济总量增幅达45%。

  她提出,应认真设计绿色金融的宏观制度体系和架构,在体系下设计政策体系和市场建设体系。具体而言,应将“碳达峰”作为核心要素纳入绿色金融体系;征收气候变化税,设置碳基金;对绿色金融工具投资者实行税收优惠;建立财政与金融联动的绿色风投基金;对绿色低碳项目贴息;建立碳市场,促进碳交易;建立绿色金融学科教育体系和培训体系等。让“碳中和”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真正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聂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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