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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门人”作用凸显 年报审计意见折射新变化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非标”审计意见首次披露重要性水平、审计受限导致的非无保留意见减少、内部控制的非无保留意见减少……审计机构对2020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出现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新变化。

  专家指出,随着资本市场深改持续推进,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审计机构作为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看门人”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上述一系列变化突出反映了审计机构正在更好发挥核查和把关的作用,助力上市公司提高质量。

  新规促使审计机构规范执业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要求注册会计师在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中披露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信息,并披露受限事项的形成过程及原因等,诸如此类的新规定,有助于督促注册会计师规范执业,使审计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提出,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披露重要性水平,判断错报是否“重大”。在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中,这一信息系首次对外披露。据记者统计,共有近80份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披露了重要性水平信息。

  “这一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决策标准对外披露,有助于投资者了解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作出重大判断的依据,帮助报告使用者更好理解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余瑞玉指出。

  记者注意到,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中,由于错报被出具非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占比极低——143份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年报中,仅有2份是由于错报事项被出具保留意见。专家称,这体现了上市公司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意见,能就发现的错报与注册会计师有效沟通并达成调整共识,也凸显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价值。

  此外,审计受限导致的非无保留意见数量下降。2020年共141家上市公司的年报被出具受限类的非无保留意见,2019年则为172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国俊表示,非标准审计意见监管规则要求注册会计师明确披露应获取何种审计证据受限,使得审计机构对受限情况的认定更加审慎,促使审计报告的信息更加“看得清、讲得透”,也反映了上市公司配合审计工作的意识和力度逐步提升,对外披露的信息更加准确。

  财报审计助力上市公司提高质量

  专家指出,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等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推进的过程中,审计机构作为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看门人”,发挥着愈加重要的核查和把关作用。

  结合2020年财报披露情况分析,首先,有21家上市公司因2020年年度报告首次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7家上市公司因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将被纳入退市进程。“助力构建上市公司优胜劣汰格局,审计机构的‘看门人’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说,2020年是执行退市新规的首个会计年度,退市新规压缩了退市周期,明确首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连续两年触及审计意见类型指标即终止上市,且审计意见指标和其他财务类指标交叉适用。

  其次,内部控制的非无保留审计意见大幅减少。余瑞玉说,随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系列举措落地实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推动上市公司对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并获得了注册会计师的认可,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总体情况得到改善。

  再者,非无保留意见影响消除的上市公司家数增加。业内人士表示,这反映了化解上市公司风险、清理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等监管举措发挥效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质量变化逐步向好。

  更好发挥“看门人”作用

  专家认为,审计机构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其“看门人”作用的直接体现,对保护投资者利益、引导市场资源配置发挥着重要作用。结合2020年年报情况分析,审计机构正在更好发挥“看门人”的作用。

  一方面,审计机构对于开展业务更加审慎。截至4月30日,3家上市公司未如期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其中*ST斯太由于审计资料不完整、与审计机构存在意见分歧,*ST北讯由于审计机构中兴华于4月26日提出解除业务约定,易见股份由于业务相关资料需要进一步清查,均无法按期取得并披露审计报告。“上述现象表明,自新证券法施行以来,证券违法成本显著提高,审计机构的法律责任被进一步压实,在资本市场执业过程中审计机构更加审慎,对于可能存在高风险的公司选择了用脚投票”,田利辉指出。

  另一方面,非标准意见向“中小所”集中。据了解,39家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非标准审计意见数量排名前十的审计机构共出具171份非标准审计报告,约占67%,其中,天健、立信、大华及大信等“大所”共出具102份,中兴财光华、亚太(集团)及中兴华等“中小所”共出具69份。2019年非标准审计意见数量排名前十的审计机构共出具174份非标准审计报告,约占63%,其中,“大所”共出具118份,“中小所”共出具56份。此外,2020年“大所”非标意见占比为4.6%,“中小所”全部非标意见占比为30.4%。

  权威人士指出,“大所”非标准审计报告数量呈下降趋势,“中小所”非标准审计报告数量呈上升趋势,表明高风险上市公司的承接由“大所”逐渐向“中小所”集中。2020年“大所”非标意见占比远低于“中小所”,也说明了上述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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