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从“1”到“21” 高水平开放形成创新矩阵
海南自贸港建设方案发布已满一周年
自贸区从“1”到“21” 高水平开放形成创新矩阵
记者 刘 萌 孟 珂
进入6月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已满一周年。
回溯过往,从2013年9月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起算,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自贸区”)已经践行了近8年的发展之路。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自贸区经过6次扩容,从“1”到“21”,版图也实现了从点到线、再由线到面的战略布局。
“下一步,我国自贸区(港)还是要通过系统制度创新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上先行先试,进一步提高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从地理位置来看,21个自贸区实现了对我国沿海省份的全覆盖,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格局。
商务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自贸区探索形成173项制度创新成果向全国复制推广,累计达到了260项。在地方层面,据各地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时期各自贸区共计形成了1300余项制度创新成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
在我国第一个自贸区上海自贸区的建设进程中,金融业担当着重要角色。探索本外币一体化是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重头戏”,也是各项金融创新的基础。2014年,上海自贸区率先启动FT账户业务,在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开立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实现资金“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和有限渗透”。目前,FT账户体系已在海南、广东等部分自贸区(港)复制推广。
对于我国首个自贸港海南自贸港建设,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消息,目前海南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核心,已发布了12批共116项制度创新案例。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贸区要继续推动制度创新上的探索与尝试,尤其是应重点推动自贸区的法治建设,并通过深化通关便利、金融服务、税收优惠、信息智能等功能建设,营造一个国际化、法治化且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当前,全国自贸区“遍地开花”,各自贸区在差异化发展路径上也已取得了一系列的优秀成果。如河北自贸区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建设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新型工业化基地、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云南自贸区是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的重要节点,其立足延边区位优势,成功搭建跨境支付平台,在缅甸设立全国首个非现金跨境支付服务点。
“我国改革开放的经验就是不断探索试点,允许各地开展压力测试,自然形成差异化和错位化的发展特点。同时,总体成功的制度创新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延展性,可以对全国推行新制度和寻求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既然是试验,那就是有风险的,并不是成功率越高就越好。对于深层次的制度创新,要敢于尝试,要有容错机制,更要有纠错机制,这样才能激发出更大的创新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