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司债券发行人资信状况整体良好
上交所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基本告一段落。上交所公司债券发行人2020年度保持较好韧性,企业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总体保持稳定,发行人资信状况整体良好。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从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示范文本的制定、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服务、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等方面推进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工作。
首次引入直通车制度
从披露情况来看,2020年,上交所公司债券发行人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债务结构维持稳定、企业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改善。
数据显示,2020年发行人平均实现营业收入268.06亿元,同比增长2.50%;平均资产负债率59.25%,同比仅增长1.14%。2020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5.91万亿元,同比增长7.95%;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10.48万亿元,同比上升13.35%;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6.53万亿元,同比上升53.30%。
为进一步落实注册制改革精神,今年上交所在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中正式引入直通车制度。据悉,本次年度报告直通车运行平稳,披露率接近98%,较去年同期小幅增长。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目前正加快信息披露事前形式审核向对违规行为进行事后重点监管的转变,自律监管方式的调整将进一步提升交易所市场整体运行效率,夯实发行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
累计发出监管函件近百份
信息披露得到优化的同时,今年上交所在债券年报监管中将工作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监管与风险防控职责。据悉,针对年报披露中的问题,上交所已累计发出监管问询、监管警示等各类监管函件近百份,对20余家发行人和有关责任人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交所公司债券年报监管工作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强化及时性要求,严肃处理未按时披露行为。针对未能按时披露的违规情形,上交所及时采取各类自律监管动作,督促发行人尽早合规披露。对于部分逾期披露时间较长、经督促仍未纠正的发行人及有关责任人,上交所则快速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二是压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年度报告披露质量。针对部分发行人存在未如实披露有息负债逾期进展、财务数据披露错误、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披露不完整等违规行为,上交所对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均采取监管措施。同时,上交所在本次年报披露后发布专项通知,要求各受托管理人对发行人年报披露质量与合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三是聚焦风险导向,关注债券偿付重大事项披露。今年,上交所针对前期风险暴露程度较高、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行业,以及本年度偿债压力较大、经营状况或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发生重大负面变化的发行人进行了详细分析。
目前,上交所对年度报告的审核监管工作仍在进行中。后续上交所将结合问询回复及进一步核查情况,持续推进相关自律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