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公司修改四项业务规则 完善董秘、独董管理要求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e公司讯,为完善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管理要求,全国股转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1号——董事会秘书》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进行了修改,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实施。
证券时报e公司讯,为完善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管理要求,全国股转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1号——董事会秘书》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进行了修改,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