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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刘晓洪:加强金融法律体系建设 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刘晓洪21日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要加强金融法律体系建设,并将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充分融入各项金融立法工作中。

  一是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写入立法目的,引导金融体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同时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提升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监管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金融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经济发展。

  二是修改《商业银行法》,引导银行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人民银行起草的《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拟完善分类准入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引导银行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在适度竞争中增加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供给。完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规则,明确区域性商业银行的本地化经营要求。尊重商业银行自主经营权和市场主体地位,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三是健全审慎监管基本制度,规范金融业务活动,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的金融秩序。下一步,需要加快出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界定地方金融组织的范围以及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与风险处置责任。规范小贷公司、典当行等企业经营活动,鼓励引导各类民间资金和民间借贷活动依法合规运作。

  四是健全平台企业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但相关监管法律制度尚显薄弱,对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支撑作用不足。金融管理部门正在持续弥补该领域监管制度短板,坚持金融持牌经营原则,按照业务实质将平台企业各类金融业务纳入监管。在完善征信、综合经营金融业务、互联网存贷款等制度基础上,今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拟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注重产品创新和用户服务,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下一步,仍需规范健全金融业务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深入研究数据治理、平台经济反垄断、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健全制度规则,推动平台企业金融业务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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