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通报近期人身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 这些险企被点名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1月29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将近期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提高产品管理水平。
在产品核查中,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主要发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在产品设计方面,一是既往症定义不合理。如新华人寿、上海人寿、幸福人寿、中银三星人寿报送的4款医疗保险,条款约定合同生效日前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的症状属于既往症,缺乏客观判定依据,易引发理赔纠纷。二是现金价值计算问题。如华汇人寿、信泰人寿、东吴人寿、国联人寿、弘康人寿、天安人寿、太平人寿报送的8款产品,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存在长险短做风险。爱心人寿报送的2款终身寿险,现金价值计算使用的利率不一致。三是增额终身寿险产品问题。如海保人寿、和泰人寿、横琴人寿、华贵人寿、信美相互人寿、小康人寿报送的11款增额终身寿险增额利率超过3.5%,易与产品定价利率混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
在产品条款表述方面,一是条款表述不严谨。如人保寿险的某疾病保险,条款中关于极重度恶性肿瘤的相关表述与行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不符。二是条款表述不合理。如恒安标准人寿报送的某短期医疗保险,条款中关于续保的表述不符合监管规定,存在较为严重的误导隐患。英大人寿的某疾病保险,条款中关于身故保险金申请材料的规定不合理,易引发理赔纠纷。
在产品费率厘定方面,一是费率厘定不合理。如太保寿险、平安人寿、百年人寿、天安人寿、太平人寿报送的7款医疗保险,费率厘定年龄区间跨度过大,存在不公平定价风险。二是费率厘定缺乏定价基础。如民生人寿报送的某疾病保险,保险责任过于单一,缺乏定价基础。
其他问题方面,主要为产品报送材料不规范。如陆家嘴国泰人寿、太平洋健康险报送的3款健康保险,加费表作为单独材料报送,未包含在费率表中;平安健康险报送的2款医疗保险,存在备案材料不齐全、上传错误等问题;平安人寿报送的某两全保险,精算报告中假设投资收益率填写错误。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在提到需关注的问题时表示,个别人身险公司产品管理粗放、风险合规意识淡漠,部分历史产品条款中有关于满期金累积生息账户相关表述,所涉及的负债管理和利率厘定等问题存在严重风险隐患,易造成“刚性兑付”预期。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应当持续加强产品开发报备工作的审核把关,总精算师需落实好产品审核把关的第一责任,及时发现产品设计、定价、精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人身险公司应当严格对照历次通报内容和“负面清单”中的问题进行自查,对于其他公司产品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引以为戒,及时变更、停售类似产品,已经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报告、认真整改,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在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人身保险、非重大疾病类产品使用新重疾定义等方面,对各公司产品开发、销售等行为进行持续监测,坚决打击违规开发保险产品、产品炒停、误导宣传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