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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出台 3月1日起施行

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2月18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作为临港新片区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是推动新片区各项改革创新发展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守正创新、行稳致远的关键性立法。

  《条例》将进一步完善了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的四梁八柱,设总则、投资自由便利、贸易和运输自由便利、资金自由便利、人员从业自由便利和人才保障、数据流动、前沿产业发展、风险防范、权益保障、附则共十章五十五条,主要规定了以下事项: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推动新片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条例进一步体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中新片区改革创新突破的核心内容,彰显了新片区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中的“试验田”作用,从投资自由、贸易和运输自由、资金自由、人员从业自由便利和人才保障、数据流动、前沿产业发展等方面,推动特殊经济功能区和现代化新城高质量高效率建设。

  二是固化新片区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新片区在投资体制改革、贸易监管模式、金融开放创新、重大风险防范等方面形成了一批改革创新成果,《条例》对这些内容进行了固化和完善。例如,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制定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结合新片区金融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对离岸人民币业务、贸易结算、跨境投资、金融期货市场等方面作了规定。

  三是注重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和国内先进经验。结合新片区实际需求,在相关前沿领域推出改革创新举措,构筑开放型经济的制度新优势。《条例》积极探索优化贸易监管和许可要求,完善与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建设相适应的口岸管理措施,体现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监管模式。

  四是聚焦前沿产业,进一步完善法制保障。完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网联汽车、氢能等前沿产业发展的基础法制保障,推动自主布局建设人工智能算力平台、允许区内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体外诊断试剂、积极探索优化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相关准入条件等,进一步推动临港新片区经济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介绍,下一步将会同上海市级有关部门制定《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配套措施和时间节点要求,高标准推动《条例》落地实施。(严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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