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非学科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遴选指导意见
瞿丹怡 刘晓莉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瞿丹怡 记者 刘晓莉)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日前,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遴选条件和程序。
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拓展学有余力学生的学习空间,有效解决课后拓展服务师资短缺问题,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省“双减”文件精神,就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适用范围包括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遴选、日常管理、动态调整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指导意见。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专业组织团体(包括学会、协会等) 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参照本指导意见。
据悉,该指导意见将于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