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支持上市REITs通过扩募等方式收购资产
中国证监会5月31日消息,证监会指导证券交易所制定发布了《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支持上市REITs通过扩募等方式收购资产,加大REITs市场建设力度,着力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沪深交易所同日分别发布公募REITs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市场人士表示,指引发布后,REITs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有利于优化投资组合,促进并购活动,更好地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
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扩募是REITs产品重要特性,是市场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证监会表示,《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明确了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和扩募发售相关安排,强调扩募相关要求与首次发售一致,强化内幕信息管理和利益冲突防范,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严把项目质量关,压实参与机构主体责任。推出REITs扩募机制,有利于REITs通过增发份额收购资产,开展并购重组活动,进一步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证监会透露,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运营情况和业绩良好、投资运作稳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上市REITs开展扩募业务,同时强化市场监管,充分发挥REITs盘活存量资产、拓宽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资金来源的重要作用。
明确扩募购入资产发售方式
同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体来看,指引对新购入项目的条件、实施程序安排、信息披露、停复牌要求及扩募发售等关键事项均进行规定。同时,扩募用于重大改造等非收购基础设施项目的,也参照适用指引。指引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条件、明确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程序安排、明确信息管理及停复牌要求、明确扩募购入资产的发售和定价方式。
在条件方面,要求基础设施REITs上市之日至提交基金变更注册申请之日原则上满12个月,且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良好。明确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来源可以是留存资金、对外借款或者扩募等一种或多种方式。
在实施程序方面,基金管理人按照“决议购入项目-履行证监会变更注册程序-取得证监会批文-召开持有人大会(如需)”的程序实施。
在信息披露管理和停复牌方面,要求交易参与各方对交易价格等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严禁交易各方或信息知情人利用敏感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交易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5个交易日。
在发售和定价安排方面,扩募购入资产主要有三种发售方式,即向原持有人配售、公开扩募及定向扩募。其中,公开扩募发售价格应不低于发售阶段公告招募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或者前1个交易日的基础设施REITs交易均价。定向扩募发售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基础设施基金交易均价的90%。
此外,沪深交易所明确,为促进基础设施REITs发展,暂免收取基础设施REITs扩募业务的上市初费、交易经手费等,相关费用恢复收取时间将另行通知。
规模有望得到扩张
在市场人士看来,REITs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REITs规模有望得到扩张。
在中信证券研究部房地产行业首席分析师陈聪看来,指引有利于资金进一步向优秀管理人集中,有利于推动REITs市场做大做强。“指引为扩募提供方案指引。从中长期看,REITs市场化程度有望进一步加深,有利于已上市优质运营主体依托市场机制增发份额收购资产,优化投资组合,促进并购活动,提高资产配置效益,健全正向激励体系,更好地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申万宏源研究房地产组首席分析师袁豪表示。
光大证券指出,扩募规则的出台有利于当前已上市的REITs产品增发份额收购运营良好的优质资产,优化投资组合、降低相关风险,实现REITs作为资产证券化平台的长期价值。企业可借此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加速回笼资金、降低负债率,助力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