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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首批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落地

黄灵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近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作为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CDX合约)首批组合管理人,发布“CNI-SZSE深交所主要发行人CDX组合”和“CNI-SZSE粤港澳大湾区主要发行人CDX组合”,标志着深交所CDX合约业务正式开展试点。8月15日,招商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8家CDX合约核心交易商在完成资质备案、交易磋商等准备工作基础上,积极组织和参与首批CDX组合的合约交易及报价,共计达成合约32笔,名义本金合计9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推出CDX合约业务,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一篮子债券参考实体提供信用保护,既满足了投资者实现一笔合约交易、多个实体保护的现实需要,也提供了卖方信用保护创设的风险分散机制,与单一参考实体的信用保护合约互相补充,丰富了风险对冲策略,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提升市场活力、增强信用保护工具效能。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作为CDX组合管理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负责首批组合编制、发布、运营维护等全周期运营工作,并根据市场报价情况编制CDX组合信用曲线。“CNI-SZSE深交所主要发行人CDX组合”的40个深市债券发行主体覆盖了制造、交通、能源、建筑等国家基础行业,是衡量深市信用风险情况的代表性组合,契合投资者开展市场风险对冲的需要。“CNI-SZSE粤港澳大湾区主要发行人CDX组合”涵盖了粤港澳地区的25个高信用等级参考实体,覆盖约3000亿元规模的交易所债券产品,有助于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生态,更好服务“双区”建设。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自2018年11月启动信用保护工具试点以来,先后推出了信用保护合约和信用保护凭证业务,截至目前,已有20家机构备案成为深市信用保护合约核心交易商,13家机构备案成为凭证创设机构,累计达成合约交易86笔、凭证项目10单,名义本金合计约48亿元,支持企业债券融资约380亿元。接下来,深交所将持续创新提升直接融资配套支持制度,针对痛点、难点领域,着力改善企业债券融资环境,在前期试点业务稳妥开展的基础上,深入调研需求,强化制度供给,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市场合力,探索推出更多信用保护工具,持续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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