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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六部门:鼓励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渝分支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彭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人民银行网站8月2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提出,经过5年左右努力,在重庆市基本建立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运行安全高效的绿色金融体系。

  《方案》从培育发展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立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建设数字化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加强绿色金融跨区域合作、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保障体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部署。

  在培育发展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方面,《方案》提出,培育和丰富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渝分支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增强绿色投资能力。丰富绿色金融服务主体,引导激励认证机构、评级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中介业务,引导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形式或股权形式参与绿色投资。

  推动碳金融市场发展。培育优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初始配额有偿使用制度,发展农林行业碳汇,探索碳资产配额回购、核证自愿减排量置换等融资业务的可行性。

  在建立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方面,《方案》明确,推进金融资本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根据重庆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布局,制定绿色低碳项目投融资规划,打造“1+N”绿色产业发展体系。严控绿色金融资源投向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此外,在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保障体制方面,《方案》提出加强政策支持。发挥好货币信贷政策的支持引导作用,研究建立更多创新性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丰富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工具箱。加大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财政激励力度,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运用各项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支持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提高绿色投资比重,实施绿色金融机构落户和绿色项目融资主体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改革试验过程中如遇到重大政策突破事项,根据“一事一报”原则,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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