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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的责任约束

欧阳剑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财政部网站10月26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适应注册制改革下市场对高质量会计信息和审计执业水平的需求,健全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则,提高证券审计市场透明度,财政部、证监会联合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披露规定》)。 

  《披露规定》共十五条,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的责任约束。细化明确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的时间、内容、披露途径等规定,提出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总体要求,并强调首席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负最终责任,强化外部约束,提高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质量。

  二是聚焦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内容涵盖业务收入、分支机构等基本情况,同时突出执业人员、执业经验、处理处罚、质量管理体系、职业风险保障等体现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的信息,为市场主体科学、合理选聘审计机构提供有益参考,促进证券审计市场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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