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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两项资产支持证券业务指引

黄灵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深交所消息,为进一步规范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健全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体系,12月30日,深交所发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2号——分类审核》(以下简称《分类审核指引》)和《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3号——特定品种》(以下简称《特定品种指引》),明确资产支持证券优化审核与重点审核的适用标准和审核措施,规范特定品种资产支持证券的标识使用、信息披露要求等,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提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能力。

  《分类审核指引》明确了适用优化审核的项目发起人和基础资产应当满足的条件。在优化措施方面,允许项目发起人就多种相同类型基础资产储架申报,适当放宽财务报表有效期;再次申报无重大变化的,可以适当简化编制申请文件;深交所对适用优化审核的项目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同时,《分类审核指引》也明确了对于项目发起人所处区域或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生违约、展期以及存在重大负面舆情,或者报告期内基础资产、现金流来源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管理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充分核查,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

  《特定品种指引》结合业务实践明确了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绿色低碳、乡村振兴、“一带一路”、住房租赁(含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服务特定国家战略领域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命名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支持特定领域资产支持证券的申报和挂牌,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特定领域资产支持证券。此外,《特定品种指引》还明确原始权益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增信机构具备良好流动性支持能力的,管理人可以以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为支持,滚动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持续完善制度机制,优化业务创新生态,进一步提升资产支持证券融资质效,引导资金流向国家战略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持续深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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