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严厉打击金融市场各类“逃废债”行为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月10日在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上表示,坚定不移保障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服务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各级法院要依法支持和保障金融体制改革,依法审理涉及金融监管机构行政许可和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和处理、公开政府信息及不履行法定职责等各类行政案件,加大金融行政非诉强制执行工作力度,支持和推动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周强表示。
他强调,要落实中央金融监管政策,统一法律适用,在民商事审判中要依法尊重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经授权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监管规则效力,支持自律监管组织采取公平合理的自律措施,决不能在司法审判中放任市场主体规避金融监管而侵蚀金融秩序。要根据金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原理,按照功能监管的要求,在司法审判中对具有共同属性的金融产品适用相同的法律标准,妥善合理弥补不同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自律监管规则之间的模糊地带。要严格落实将各类金融活动依法全面纳入监管的要求,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无证驾驶”、“准驾不符”、“有照违章”等金融违规行为,依法不予保护。要严厉打击金融市场各类“逃废债”行为,依法否定恶意减损资产、扩张债务行为的法律效力,压实债务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支配地位“逃废债”的连带赔偿责任,加大财产追回力度,规范金融债务人破产程序,切实提振金融市场信用信心。要依法审理金融机构股权纠纷,依法否定金融机构主要股东股权代持等违法行为,提高金融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督促引导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合法合规,推动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治理。要加强金融市场前沿法律问题研究,对供应链金融、私募投资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等领域法律适用问题加大调研攻关力度,更好发挥司法定分止争、稳定预期、规范市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