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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开资本市场“满园春色” 全面注册制改革御风前行

黄一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4月10日,随着沪深主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注册制改革最后一块拼图也正式补齐。至此,全面注册制的改革东风吹开了资本市场的“满园春色”。

  风好正是扬帆时,快马扬鞭再奋蹄。全面注册制不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结束,而是一个高质量的新起点,可进一步助力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建设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全面注册制是资本市场的标志性改革,必将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资本市场生态、进一步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在A股市场孕育出高质量发展的累累硕果。

  开启A股市场新篇章

  全面注册制带来的深刻变化,对首批平移及过会企业来说感受是很强烈的,像上市条件更加包容,发行定价更加市场化,发行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会有更多的优秀企业在主板上市,共享改革和发展带来的红利。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全面注册制的平稳落地意味着我国A股市场开启了市场化的新篇章,其一,全面注册制具有发行上市条件的多元性,具有股权结构的包容性,具有上市流程的便利性,能够吸引更多优质企业登陆A股市场。其二,全面注册制大力推动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交易及退市制度的发展、推动资源配置的优化,能够促进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产业升级以及科技-产业-金融的联动依赖于资本市场的良性运作和循环。随着全面注册制落地,有限的金融资源会源源不断去支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这对培养大市值以及科技密集型的公司而言,应当是一个比较好的发展契机,有利于高水平科技的自立自强。”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进一步称。

  资本市场生态不断优化

  “注册制改革是一场触及监管底层逻辑的变革、刀刃向内的变革、牵动资本市场全局的变革,影响深远。”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强调,与核准制相比,实行注册制不仅涉及审核主体的变化,更重要的变化体现在“理念的变化、把关方式的变化、透明度的变化、监管执法的变化”四个方面。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经过四年多的探索,注册制改革已重塑资本市场生态和市场结构,包括投资者结构、上市公司结构、估值体系等。

  一方面,机构化进程加速。去年11月,易会满在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介绍,近年来,A股市场投资者结构正在发生积极的趋势性变化,机构投资者持股和交易占比稳步上升,个人投资者交易占比逐步下降到60%左右。另据中金公司测算,截至2022年底,机构投资者在A股自由流通市值的占比已经提升至56.7%。另一方面,近年来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在A股崭露头角,一大批具备硬科技、创新性、高成长属性的企业得以获得资本“活水”,进而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拓宽入口同时畅通出口,A股优胜劣汰机制逐步形成,吐故纳新的功能得以不断强化。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注册制试点以来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但也并未出现严重的“抽水”效应。“这是因为市场化询价使得发行定价更为合理,‘打新’套利空间被极大压缩。同时,新股上市后,不同质地的股票表现分化明显,新股整体并没有明显分流市场资金,并且也倒逼市场投资者不断提升自己的投研能力和资产定价能力,整个A股市场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富国基金权益研究部总经理陈杰分析称。

  如今,全面注册制已至,资本市场生态有望进一步得到优化。“全面注册制改革牢牢抓住信息披露这个‘牛鼻子’,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形成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新生态,推动着资本市场逐步形成价值投资、专业投资和长期投资的市场新理念。”田利辉表示。

  中介机构责任前所未有地被加强和压实

  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核,须对信息披露严把关,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这已成为全面注册制下的行业共识。随着全面注册制新时代的到来,资本市场参与主体也面临着不同的机遇与挑战,申报即担责的新规进一步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申万宏源证券公司副总经理、执委会成员、投行委主任张剑表示,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把企业上市、定价的选择权交给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对企业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中介机构的责任前所未有地被加强和压实。

  “我认为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压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进一步前移。在优化发行上市审核制度方面,本次改革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由以前的‘受理即担责’调整为‘申报即担责’,即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员,自注册申请文件申报之日起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是对中介机构的归位尽责有了更高的要求。中介机构由原来的提高‘可批性’到现在需要保证‘可投性’,必须持续加强与注册制相匹配的专业能力,坚持规范执业、廉洁从业,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也要求中介机构建立起完善的内控机制,充分发挥好内控机制的制衡作用;中介机构还需培养具有注册制理念、专业素养高、战斗力强的人才队伍,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三是投行业务强监管态势趋严。2022年以来,证券公司因投行类业务受处罚的情况大幅上升。此外,从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角色、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高标准要求,到坚持归位尽责,厘清职责边界,完善合理信赖制度等,监管部门在不断跟进完善,细化对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实质性要求。四是中介机构的违规违法后果更重。就民事责任来看,新《证券法》大幅提高证券服务机构违法成本,罚款标准从之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提高至‘一倍以上十倍以下’。就刑事责任来看,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量刑和罚金,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张剑具体分析称。

  “全面注册制改革强调‘申报即担责’原则,提高了对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实质性要求。以投行举例,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质量‘关口’前移,对投行作为保荐机构的履职尽责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保荐机构应切实提高站位,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完善内控制度,真正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以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中金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王曙光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全面注册制下,投行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价值发现能力上,投行应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把真正优质的企业推荐资本市场上市。在做好自身业务的基础上,还有责任引导市场预期,维护市场稳定,应发挥积极作用,推动长期资金通过战略配售等方式参与认购、增加权益配置,助推资本市场稳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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