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从八方面入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贵州省发改委官网2月27日发布消息,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要素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强化法治保障、扩大民间投资、提升竞争实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健全工作机制八个方面制定了三十六条细则,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措施》提到,要持续营造良好氛围。发挥省级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解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稳定和改善市场预期,形成共抓民营经济发展共识。发布年度贵州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和民营经济发展形势报告。建立省市县三级领导联系商会和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开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2024-2026年)。
落实减税降费。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大开发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国家关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政策。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措施》明确,支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省市县三级领导领衔推动民间投资项目专项行动。到2027年,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45%以上。建立全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全部纳入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六大产业基地”和市(州)主导产业投资项目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交通、物流仓储等项目建设并切实保障其投资安全。
培育壮大民营经营主体。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打造标杆企业,到2027年,力争全省百亿级、十亿级民营企业分别达10家、100家。全省每年培育民营创新型中小企业1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家,对新晋国家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将贵州民营企业100强、省级龙头民营企业纳入省级重点民营企业信息库,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