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欠薪外逃的杭州某饭店装饰工程承包人赵迪永向警方投案自首,主动要求结清工资欠款以减轻刑罚。去年中,台州玉环县企业主陈诚(化名)在“跑路”前夜,将50万元现金送至劳动保障所,用于支付工人薪资。
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去年至今,浙江老板“跑路”和欠薪依然处于高位,但自《刑法修正案(八)》及今年1月14日欠薪入罪新司法解释实施以来,浙江开始出现新式老板“跑路”——付完工人工资后再“跑路”,理由是欠薪触犯刑法,要被判刑,而欠债适用的是民法。
去年浙江欠薪逃匿430起
去年11月26日至今年1月31日,浙江省7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8.95万家,发现3999家用人单位涉嫌拖欠12.48万名职工5.66亿元;元旦、春节时段为欠薪高发期,今年1月1日至2月4日,浙江发生欠薪案件2778起,涉及金额35342.5万元,平均每天发生82起、欠薪1039万元。
相关部门已责令用人单位支付8.74万名职工工资3.57亿元,剩余欠薪各地已落实限期支付措施,春节前能确保农民工按时领取工资返乡过节。至去年底,浙江共筹集工资支付保证金45.64亿元,欠薪应急周转金同比翻番、约9亿元,以确保职工被欠薪时,能及时获支。
世界经济低迷持续4年,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也不佳,浙江相关部门人士表示,在多方努力下,去年浙江欠薪及逃匿情况较2011年有好转,而后者为历史最恶劣程度。去年全省发生欠薪逃匿430起,环比下降28%;欠薪重大事件1840起,环比涨7%。去年欠薪案件有所下降,但涉及的职工人数和欠薪数额上升明显:接受欠薪举报投诉3.48万件,环比降15.8%;为21.5万名职工追偿被拖欠工资9.78亿元,分别环比涨6.48%和37.75%。
欠薪入罪成治理利器
去年中,台州玉环县企业主陈诚将50万元现金放到街道劳动保障所,并联系玉环县劳动监察大队,表示不堪高利贷和互保重负而出走,50万元用于发放工人工资。
2011年5月,《刑法》最新一次修正实施时,首次将欠薪列入刑法调整。今年1月14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再次明晰,“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玉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文荣表示,这非常有利于欠薪治理,如台州有1个企业主欠薪跑路,劳动部门将案件移交公安,后者立案后全国通缉。该企业主当时跑出了国,1月回国入云南关口时被缉。这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企业主欠薪逃跑后,不可能全国通缉抓捕,令老板们以为欠薪跑路成本很低,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效仿。欠薪入罪对企业主是一种震慑,以至有些企业主在跑路前,会支付职工工资,或跑路后由亲属变卖企业资产,支付职工薪酬,以免企业主获刑。去年玉环有30多家企业主跑路,其中2/3是企业主在跑路前支付工资,或事后由亲属拍卖资产付薪。
温州亦是如此,不少企业主在跑路前均付了员工工资,因为欠薪适用刑法,欠债适用的是民法。这是浙江去年出现的新现象。
浙江有关部门人士表示,去年劳动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139起欠薪逃匿案件,后者立案84起,最后法院审理13起,其中1人被判3年有期徒刑。企业主为免坐牢,想尽一切办法兑付薪酬,这也使案件数量剧减。
建筑施工企业为欠薪大户
浙江相关部门人士表示,国企和规模以上民企鲜有欠薪,过去两月检查的8.95万家用人单位,涉嫌欠薪的3999家用人单位均为民营中小企业。其中,建筑施工企业为欠薪第一大户,其次为加工制造类企业。逃匿、欠薪状况居高不下,主要源于宏观经济环境不佳和企业利润下滑。浙江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所长陈诗达则认为,实际状况可能还要恶劣,因为有些欠薪企业员工未举报,企业及欠薪金额未列入官方统计。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内金融环境不佳成为当下欠薪状况恶劣的罪魁祸首。
同时,针对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欠薪问题突出的现象,浙江劳动部门建议省政府推进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立法,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则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并将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款中劳务费单独列入账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