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利辛县公安、工商部门根据群众举报,联手侦破一起制售甲醛超标400多倍的“甲醛猪血”案。两名黑心商人把猪血放入水池,兑入化学品甲醛浸泡两三个小时,取出当“鸭血”销售。一年多时间,10余吨“甲醛猪血”流入市场,竟然无人察觉。
制售“甲醛猪血”的生产者已经落网,但他们为什么要生产“甲醛猪血”?为何一年多没有被查处?背后的食品安全“漏洞”如何修补?对此,新华社记者进行了调查。
小标题)利辛破获制售“甲醛猪血”案
2011年9月19日,利辛县工商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的顺河路农贸市场内有2名经营户销售的“鸭血”有问题,并明确指出是甲醛超标。
“因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县局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利辛县工商局副局长杜林亚说,第二天早晨6点钟,5名执法人员前往市场,对经营户李某、苏某销售的“鸭血”安排了专门抽检,结果发现,所采两个样本中均含有甲醛成分,且分别超标422倍和247倍。
“鸭血”中竟然含有化学品甲醛成分,并且还严重超标,这引起了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杜林亚表示,鉴于案情重大,县局及时联合县公安局组成调查组,根据经营户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先期对生产者刘某的加工场所产品进行抽检,结果甲醛含量超标128倍。
在获得确凿的证据后,工商、公安两部门联合一举捣毁制售窝点,对查获的制售工具等全部收缴,并将制售者刘某、李某(女)及时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系夫妇,利辛县本地人。自2010年9月起,他们把从屠宰场购买的猪血煮好后,放在一个盛水的水池里,之后往里面放几瓶盖子福尔马林液(主要成分是甲醛),泡两三个小时后捞出来,“鸭血”即加工好了,然后上市销售。
在利辛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据他交代,他和妻子从当地生猪屠宰场廉价大量购买猪血,在濉溪县李某的教唆下,将猪血加工成“鸭血”,再高价销给当地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和小菜贩。至案发的一年多时间内,他们累计销售10余吨“甲醛猪血”,涉案金额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