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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撤回定增申请并重新申报 发行对象拟增至不超过35名

欧阳剑环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贵阳银行7月21日发布公告称,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决定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公告称,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经贵阳银行及中介机构充分论证,此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确定的认购对象对于该行而言不满足上述监管要求关于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要求。为了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贵阳银行决定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贵阳银行同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简称《修订稿》)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或核准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高公司资本充足率。

  相比于此前拟向厦门国贸、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贵阳城发集团、百年资管、太平洋资管等8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修订稿》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公告称,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贵阳银行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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