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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卢志强被限制高消费

张佳琳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佳琳)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限制消费令显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执行单位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因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上述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卢志强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民生银行官网显示,卢志强现任中国民生银行副董事长,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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