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7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银行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的申请已上报至国务院,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批复。
王兆星说,“债转股实施机构设立的基本原则已设定,相关规则马上会出台。目前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的任务比较重,所以在债转股实施机构方面先行一步。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相关原则支持中小商业银行设立实施机构。”他指出,未来银行债转股实施机构要优先做其他银行的债转股。另外,债转股实施机构可以做与债转股相关的其他业务,其业务范畴大类上属于不良资产处置,但监管部门还是要求其专做主业。对于债转股未来的风险权重及资本占用如何核定的问题,王兆星表示,银监会正在根据国际标准,抓紧研究债转股风险权重测算。谈及债转股实施机构的退出机制问题,王兆星称目前尚未设计具体细节,因为债转股是一个长期过程。王兆星称,银监会将继续全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包括在“一带一路”国家设立机构、开展业务、进行合作。“我们同时欢迎‘一带一路’国家到中国设立机构、开展合作,今年我们在信贷资源、机构设置等方面都将优先予以支持,特别是大型项目融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