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两会报道组) 离5%的举牌线咫尺之遥,对个股行情产生重大影响,却无需履行举牌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近年来,“类举牌”现象在国内股市频繁出现。如何避免举牌后双方互撕及“野蛮人收购”?如何在举牌前建立一道沟通防御机制?全国人大代表、海马集团董事长景柱建议,由证监会组织建立“类举牌者”约谈机制,了解举牌目的,“先礼后兵”防范并化解资本市场风险。
应加强对“类举牌”的监管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防止机构大户操纵股价,《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也就是股市中常说的“举牌”。
资本市场上,举牌有利于市场活跃及资金合理流动,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内部人控制。但是,频繁的举牌可能引起经营权不稳定,特别是一些金融资本的进入,股价被操纵,上市公司背离价值,资本市场脱离实体经济。
所谓“类举牌”是指短期内(一般3个月以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购买上市公司股份接近5% (含一致行动方)。现阶段,监管部门对举牌者(持股达5%)已建立了相应的约束机制。譬如,应在发生3日内报告监管部门并通知上市公司公告,其间不得再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是对于将达而未达持股5%的“类举牌者”则没有任何监管、约束或制约。
近年来,“类举牌”现象在A股市场不断出现。“类举牌者”往往精准持股至接近5%的“举牌线”,不仅可以回避公告,降低行踪曝光度,还可以在增持减持行为上免受举牌带来的诸多限制。
“类举牌”隐藏风险
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举牌,主要动机包括:一是作为战略投资者,谋求大股东地位和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为后续资本运作铺路;二是作为财务投资者,博取股票差价,同时赌重组机会坐顺风车获利。
实际上,当前市场上很多“类举牌者”是为了举牌而举牌,通过举牌制造题材,拉升二级市场股价,短线操作,赚取收益。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市场炒作,炒概念、炒题材,此类操作极易操纵市场并产生内幕交易。故此,此类举牌行为更应归集为投机而不是投资。
而且“买而不举”的“类举牌”现象背后,隐藏着诸多风险。
“类举牌者”的投机行为将直接蚕食国内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众所周知,国内股市个人投资者超过1亿户,在全球资本市场是绝无仅有的,他们是我国现阶段也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