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王辉)全国人大代表、上交所监事长潘学先3月10日表示,将提交一份关于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议案。
潘学先表示,为合理优化资本性收益税收结构,进一步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营造资本市场良好发展环境,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共同研究当前上市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现状,探索优化调整税收政策。
具体内容包括: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放松减免征收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的要求,将“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进一步细化,改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6个月以内(含6个月)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在6个月以上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既吸引投资者投资高分红股票,鼓励长期投资,又提升上市公司高分红的意愿,鼓励持续分红,为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