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昨日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本市场应该从严监管,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的教训之一,就是监管比较薄弱,特别是对杠杆融资的监管,不管是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杠杆控制,还是对信托公司的杠杆控制,当时的监管力度很不够,监管协调也不够。
“我本人作为证监会前主席是需要反思的。”肖钢指出,从严监管市场是建立有效监管制度的一个必须手段和措施,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前后,全社会杠杆融资进入股市的资金规模、渠道、机构等,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综合统计出来,监管各管一段就导致统计数据不全,这对决策产生了影响,现在回头看,当时是有历史局限性的,当前进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正在朝着统筹协调的方向,取得了非常重要的进展,这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也符合我国金融业发展实际。
谈及IPO制度改革服务新经济,肖钢指出,目前资本市场支持新兴经济不断出台改革和创新举措,对于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创新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结构主要是传统产业,一些新型科技企业往往主要业务都在国内,它们在海外上市,红利都让国外投资者参与分享。
“不过也需要强调的是,国外投资者在分享国内优质科技企业的红利时,也承担了更多的失败案例的风险。”肖钢指出,不能只看到几个成功上市的科技企业带来的红利,这几个成功企业是在一批失败企业的基础上脱颖而出的,所以一定要两面看,A股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一些优质的新兴科技企业能够在A股上市,让国内投资者分享红利,但千万要注意,将来必然也会有一些失败的公司,这是不可避免的。
在推进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方面,肖钢认为,从2000年到2018年,资本市场在核准制方面进行了多轮改革,但依旧还是核准制,同样的,如果将来搞注册制,也会经历这样的过程。在注册制的起步阶段需要不断地完善,不可能一夜之间出现大的变化,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需要具备一些条件才能实施,从核准制到注册制改革中间必然有一些过渡。“不能马上实施注册制,并不意味着现行的发行审核制度就不能加以改进和创新,应该将其看作历史的动态过程,这是一种很好的探索,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注册发行制度。”
在证券法修订方面,肖钢指出,证券法修改难度较大,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法律的修订是资本市场依法治市的基础,现行法律对于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金额很小,起不到威慑作用,违法违规的成本比较低,特别是欺诈行为,需要狠狠处罚,建议提高处罚金额。
谈及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肖钢表示,国家经济要转型,增长动力要转换,必须要发展资本市场,发展股权融资,首先要建设好市场基础制度,资本市场融资功能要完备,基础制度要扎实,市场监管要有效,投资者权益要得到充分保护,要构成这个体系面比较广,不仅是监管部门的事,也不是业界一个方面的事情,应该是全社会和市场参与各方共同的一种责任,特别是市场文化建设,这需要更长久的时间。
“资本市场的风险主要还是存在泡沫,股票的价格和上市公司真实价值相脱离。”肖钢表示,股票是虚拟经济,它和一般商品价格的形成机制有所不同,但是如果股票价格过大地脱离公司价值,那就是泡沫,资本市场需要防止泡沫,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
另外,肖钢还提到,新三板市场是一个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不应该降低门槛,降低后散户较多就与目前沪深市场投资者结构趋同了。此外,新股应该坚持常态化发行,退市制度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