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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孔发龙: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

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孔发龙3月3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进一步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农合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建议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以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凝聚发展合力,更好地发挥农合机构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具体而言,孔发龙建议,允许各省自定改革模式。《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为此,建议深化省联社改革工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主导,在改革模式上不搞“一刀切”,允许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省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结构特点、金融发展环境、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现状等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省情实际的省联社改革模式。

  孔发龙建议,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省域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建议在保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按照银行化改革方向,将省联社改革为具有银行经营牌照的省级农商银行。同时,允许其拓展为乡村振兴服务的多元化金融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农商银行获得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基金、保险、证券、信托等经营牌照,允许以省为单位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理财子公司。

  在监管方面,孔发龙建议,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体制。鉴于农合机构法人机构多、单个规模小、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建议建立对省联社(省级农商银行)及农合机构实行有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差异化金融监管体制,根据其所处经营环境、资产规模、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公司治理、监管标准、监管方式等方面实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特别是对经营规模较小的机构给予一定的监管弹性和容忍度。

  在政策支持上,孔发龙认为,省联社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和协调联动,建议出台省联社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在国有资本入股、不良资产处置、相关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以有效降低改革成本,推动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此外,孔发龙建议,尽快启动改革试点。“先试点、后推广”是我国推进改革的成功做法,建议优先选择在已经全面完成农商银行改制、更加具备改革条件的省份率先开展省联社改革试点,待取得成熟经验后,再在全国全面铺开,以有效规避改革风险,避免改革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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