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民法,社会生活的记载与表达。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在即,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中国民法典呼之欲出。我国的民法制度也将迎来民法典时代。
一部民法典,提升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平。中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蹄疾步稳:民法典立法之路一步一个脚印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为编纂民法典提出了很多议案、建议和立法报告,倾注了大量心血。
“大会临近,心情激动。”孙宪忠经历了从表决通过民法总则到民法典草案“合体”亮相,仿佛看到小树苗正在成长为参天大树。
时光回溯到2014年10月,编纂民法典——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这一重大立法任务。
我国民法典编纂采取“两步走”:第一步出台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并将修改完善的各分编草案同民法总则合并为完整的民法典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民法典的编纂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意义重大。具有纲领性作用的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定,统领各分编,因此广受关注。
2016年6月,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2017年3月,民法典编纂完成了关键的“第一步”。作为中国民法典开篇之作的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2018年8月,民法典编纂迈出“第二步”,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包括6编,即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
此后,2018年12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2019年8月、2019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会议对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
2019年12月23日,“完整版”中国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现场,一本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摆放在与会人员面前。
7编加附则、84章、1260个条文……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2017年制定的民法总则终于“合体”面世。编、分编、章、节……厚重的草案文本中,体例结构的“大树”枝繁叶茂。
“草案‘合体’,标志着民法典编纂进入收官阶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说:“民法典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适应发展:民法典编纂要把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好
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处理离婚纠纷……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要能够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从国家发展看,我国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化社会并存。因此,编纂民法典被喻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2016年,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之前,我国已修改婚姻法,出台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为编纂工作打下基础。
法随时变。民法典立法适应发展、与时俱进。“编纂民法典,既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性整合、修改完善,既需要保持现行法律的稳定性,也需要适应新情况进行适当的立、改、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有关负责人介绍。
“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立法体系化、科学化整合,消除立法中的矛盾,使现行民法制度成为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的法律系统。”孙宪忠说。
从将绿色原则确立为基本原则,到强化对胎儿民事权利的保护;从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3类,到新增非法人组织为民事主体;从增设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到加大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从人格权独立成编强调维护公民人格尊严,到增加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等;从明确禁止高利放贷、禁止性骚扰,到解决高空抛物难题,保护人民“头顶上的安全”……
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法律中作出规定。民法典立法,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现行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对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孙宪忠说,体系化和科学化的法律制度可以把治国理念,转化为可以操作的规范,然后借助于立法,把这些理念变为具体的法律条文,使公民得以遵守,使司法者得以运用,从而落实对国家的治理。
以人民为中心:让民法典更好保护人民权益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2020年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透露的数字,可见民法典立法的参与之广。
民法典草案于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普遍认为,编纂民法典,以法典化方式确认、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取得的法治成果,充分彰显、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优势。
岳仲明透露,公众提出了很多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意见:建议明确小区车库、车位的归属;建议进一步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要求;建议对居住权制度作进一步完善;建议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对有关条款的表述进行研究;建议对胁迫婚姻的撤销,规定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撤销权;建议增加试收养规定;建议降低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痛点难点问题,是民法典编纂牢牢把握的关键所在。“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意见建议。”岳仲明说。
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诉求、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立法机关努力倾听人民心声、聚焦社会热点问题,让立法的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
传统优秀法律文化与现代民事法律规范融合,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
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建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培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立法全过程。
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期许,正在向我们走来。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特别链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华网政府部门交易机构证券期货四所两司新闻发布平台友情链接版权声明
关于报社关于本站广告发布免责条款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2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8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