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红枣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全市场公开征求对于红枣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在红枣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的设计过程中,郑商所多次开展红枣期货质量摸底检验等工作,并广泛征求市场多方意见建议,旨在使红枣期货合约设计贴近现货市场实际,更好满足市场各参与主体需求,助力期货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功能发挥。
根据公告,在合约设计方面,红枣期货交易单位为5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5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与最低交易保证金为±5%与7%的组合;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在交割方面,红枣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1、3、5、7、9、12月,基准交割品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干制红枣》(GB/T 5835-2009)一等等级规格且均匀度允差≤60%、180个/千克<每千克果粒数≤230个/千克的灰枣,干基总糖含量≥75%,15%≤含水率≤25%,一般杂质≤0.1%,表面清洁,容许度、总糖含量及浆头果、不熟果、病虫果、破头果、油头果单项占比不作要求。每千克果粒数≤180个/千克或230个/千克<每千克果粒数≤280个/千克的灰枣可替代交割,升贴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红枣期货实行仓库交割,仓单非通用,生产日期在11月1日之前的红枣不得在当年11月1日(含该日)之后注册仓单。
在风险控制方面,红枣期货合约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限仓为100手,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限仓为20手,交割月份限仓为6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