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深圳证监局拟认定中山证券董秘石文燕为不适当人选
胡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锦龙股份(000712)7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7月17日,深圳证监局向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董事会秘书石文燕出具了《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拟对其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根据公告,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中山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印章管理混乱,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授权和流程不清晰、未严格执行双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审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石文燕作为中山证券董秘及时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的管委会委员,是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深圳证监局拟对石文燕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中山证券为锦龙股份控股子公司。此前,锦龙股份曾公告,中山证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监督管理措施《事先告知书》。因存在董事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印章管理混乱等多种问题,中山证券被要求限期改正,并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股票及债权质押式回购等业务,同时责令中山证券限制董事长、管委会主任林炳城等3名高管领取2019年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