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核准设立法巴证券
林倩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核准设立法巴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的批复,法巴证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股东名称为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 SA),出资额为11亿元,出资比例为100%。
证监会表示,对法巴证券章程草案无异议。法巴证券设立后,应当将股东同意的公司章程报住所地证监局备案;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法巴证券组建工作,足额缴付出资,选举董事、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同时,证监会要求法巴证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法巴证券的工商设立登记工作;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证监会申请《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法巴证券在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前,不得以该名称对外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