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ST沪科10月18日晚间公告,鉴于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冻,不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13.3.1条第(三)款“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也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10月18日向上交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告显示,公司及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为南京宽频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借款人民币9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5年7月,因贷款主体南京宽频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相关还款责任,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方,公司被相关权利人要求履行担保义务,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2016年5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后,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今年9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代偿借款人南京宽频科技有限公司所欠本金及部分逾期利息方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就担保事项达成和解,并签署《减免利息协议书》。10月17日,公司收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针对上述案件出具的《结案通知书》,公司担保责任已经解除,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冻。
在交易所审核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A股股票(600608)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