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何昱璞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何昱璞)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微5月28日晚间消息,5月2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现有住房交易政策做出最新调整。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具体由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政策明确,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商品住房、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刚需家庭”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