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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细化年报延期披露安排 明确市场预期释放监管温度

黄灵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黄灵灵)4月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鼓励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克服困难,尽可能按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确因疫情影响客观上不能按照规定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可以延期披露,原则上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同时,《通知》明确了年报延期披露的配套安排,包括明确分阶段披露要求、督促做好充分风险揭示、督促关键少数归位尽责等。

  明确市场预期

  中国证监会4月7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深交所《通知》对证监会《公告》予以细化落实。

  首先,《通知》规定确因疫情影响客观上不能按照规定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可以延期披露,原则上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其次,上市公司拟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其年度股东大会可相应顺延至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后的2个月内召开。再者,对于因受疫情影响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确有困难的,可免于披露相关公告。另外,明确对符合延期条件的公司,不适用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而实施的停复牌、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规定,深交所不因此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与此同时,深交所明确预期、强化约束,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一是明确分阶段披露要求。上市公司拟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应当及时披露延期公告、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并充分揭示风险;同时,要求上市公司按期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且披露时间不得早于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披露时间。

  二是督促做好充分风险揭示。对于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每周披露进展情况。

  三是督促关键少数归位尽责。对于拟延期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时,应当保证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重大违规行为发表明确意见;同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出具专项意见。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发布年度报告延期披露公告及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的,应不予延期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上市公司经延期但未能在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且无充分理由说明系受疫情影响并出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明确支持意见的,按未在法定期限披露年度报告处理。

  解市场所需

  “总算松了一口气。”得知监管明确受疫情影响严重公司可延期披露年报,一位江浙地区上市公司董秘说道,复工以来,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工作,但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各地复工都有所延迟,审计机构的审计程序没能按照原计划完成。

  “我们原本也预计2019年年报可能无法如期披露,这次监管部门宽限披露时限算是解了公司的燃眉之急。”上述董秘说道。

  年报延期披露也引发投资者关注。不少投资者在互动易上提问公司为何改变年报公布的时间。以诚迈科技为例,公司此前回复称,受新冠疫情影响,年审会计师入场较晚,目前审计工作仍在进行,预计难以在原定日期完成。为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公司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慎重研究,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决定将2019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4月27日。

  夯实监管服务举措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深交所深入了解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的实际困难,多措并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针对特殊时期市场主体实际需求,提供有弹性、有温度的一线监管和市场服务,助力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

  其中,多项举措已悉数落地,包括设立信息披露专项服务通道、支持上市公司召开网上投资者说明会、定向减免上市收费等。

  “深交所对深市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摸排。总体来看,深市公司复产复工情况良好,绝大多数公司积极开展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准备工作。”上述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已有359家深市公司克服疫情困难,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但也有部分公司因主要生产经营地处于疫情严重地区等原因,无法在4月30日前完成年报审计和披露工作,深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深入广泛调研,认真评估影响,妥善做好信息披露、退市制度、投资者保护之间的有机结合。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深交所将在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优化监管业务安排,改进市场服务方式,认真做好就疫情涉及的信息披露及相关业务接受咨询等工作,坚决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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