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将保持节奏平稳 不会批量化集中核发批文
上证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监管部门将在维护市场基本稳定运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新股常态化发行,按照企业申报情况统筹审核进度。既不因各种因素暂停IPO发行,也不因各种因素降低把关质量。同时,将根据市场情况,保持平稳的发行节奏,不会批量化集中核发批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证监会一直坚持新股常态化发行,发挥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本支持。
公开资料显示,证监会发行部2月3日发布《关于发行监管工作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安排的通知》,明确暂缓相关时限、有效期等计算,接受企业非现场报送材料,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同时,开通“绿色通道”,对疫情严重地区企业、防疫抗疫领域重点企业的首发、再融资申请,在坚持标准不降、条件不减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审核。根据疫情影响程度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记者获悉,相关部门目前正按照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理念,研究因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业绩波动的处理规则,提高资本市场抵御风险的韧性和包容性。
同时,再融资新规也于2月中旬正式发布实施。权威部门精简发行条件,拓宽再融资服务覆盖面;优化非公开发行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适当延长批文有效期,方便上市公司选择发行窗口。以此满足上市公司资金需求,助力抗击疫情、恢复生产。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证监会共核准44家企业的IPO申请,同意23家企业科创板注册;57家企业完成了发行,融资规模达823.77亿元。今年以来,证监会平均每周核准3家企业IPO,同意两家企业科创板注册。4月10日,证监会核准了5家企业的IPO申请,同意两家企业科创板注册。
资深专家表示,当前全球经济增长受到疫情冲击,经济金融发展面临较大挑战。国内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又处于复工复产的关键阶段,相关领域迫切需要资金支持,对搞好资本市场建设、畅通融资渠道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监管部门应继续坚持IPO常态化发行,坚持审核不放松、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在保持审核效率的同时防控各类风险。
本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指出,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9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在维护市场基本稳定运行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将继续坚持新股常态化发行,针对申报企业情况,统筹审核进度,每周核发一定数量的IPO批文。既不因各种因素暂停IPO发行,也不因各种因素降低把关质量。以助力企业解决较为迫切的资金短缺问题,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发挥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大局的作用。
同时,新股IPO将根据市场情况保持节奏平稳,有关部门将适当加大支持企业融资力度,但不会批量化集中核发批文,以明确市场预期、维护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