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发布了《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简称《指引》),对2018年4月发布实施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相关大资管业务的要求进行了明确。《指引》将加强金融体系薄弱环节的风控,明确特殊情形处理方式,防止存量风险集中爆发,有利于促进资管产业的健康发展,助力长期资本形成。
一是加强金融体系薄弱环节风控。大集合产品规模大、投资人数多,部分产品与个人理财关系密切,社会影响大。大集合资管业务具有和共募基金类似的重大系统性影响,但风控相对薄弱。《指引》发布之日起,新旧划断,新开展大集合产品要求比照公募基金管理,并相应计提风险准备金;存量大集合资管业务则要求在2020年底前对标公募基金。《指引》将加强金融体系薄弱环节的风控,从而提升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
二是防止存量风险集中爆发。《指引》在完善资本市场机制的同时,对存量风险的消化提出了详细明确的处理方式。例如:关注产品合同变更过程中投资者退出的流动性风险,关注确实难以消化的低流动性资产的接续等。对于各种特殊情况的预案将有效防止制度变革中的存量风险集中爆发,防止提前引发自我加强恶性循环。
三是促进资产管理产业健康发展。过去十年中国社会个人财富增长迅速,居民非储蓄及现金的资产配置占比上升,在居民财富增长和配置结构变化的双重作用下,个人理财需求广阔,资产管理市场亟待发展。《指引》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业务的规则,为业务的后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总之,《指引》对于大集合资管产品的规范,有利于居民资产由储蓄向多元投资的转化,助力长期资本及股权资本的形成,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实现根本意义上的去杠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