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证券市场操纵损害赔偿支持诉讼获立案受理
新华社上海8月7日电(记者潘清)设立于上海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宣布,已就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操纵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民事损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日获正式立案受理。
投服中心针对资本市场操纵违法违规行为提起的民事损害赔偿支持诉讼,成为我国资本市场首例市场操纵支持诉讼案。
恒康医疗(股票代码002219)原名“独一味”,于2008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2014年1月更名为恒康医疗。2017年8月11日,中国证监会对恒康医疗研究顾问机构上海蝶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蝶彩资产实际控制人、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谋操纵恒康医疗股票案作出“没收蝶彩资产违法所得4858万元,处以9716万元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据了解,恒康医疗控股股东为达到高价减持公司股票目的,联合蝶彩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市值管理”名义,在减持期间夸大恒康医疗研发能力,密集发布一系列利好信息,不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对恒康医疗不利信息,影响投资者预期并造成股价波动。
不同于传统的交易型操纵证券市场违法案件,本案是证监会首例仅因单一信息披露操纵行为(没有连续交易配合)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市场操纵定性并处罚的案件,是“假借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场操纵之实”的新型违法案例。
作为证监会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投服中心受中小投资者委托,聘请中心公益律师团成员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程晓鸣及合伙律师周文平为原告代理人,将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某列为被告,正式提起支持诉讼。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针对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民事赔偿尚未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的背景下,起诉恒康医疗将支持诉讼案件类型拓展至市场操纵领域,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司法实践,健全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诉讼制度,对于解决中小投资者寻求赔偿的专业支持问题、唤醒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也有着积极意义。
作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创新途径,支持诉讼机制起步于2016年。截至7月底,投服中心已先后提起10起虚假陈述类民事赔偿证券支持诉讼,累计接受投资者申请973人次,诉求总金额达6000余万元。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中心将继续探索优化证券支持诉讼工作模式,积极推进中心提起案件先审先判及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