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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取得三方面重要成果

倪铭娅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娅)商务部网站12月1日消息,商务部欧亚司负责人解读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贸成果时表示,本次总理会议在经贸领域主要取得三方面重要成果。
  一是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行动计划2021-2025年》。各成员国协商制定了未来五年在贸易投资、银行金融、产业、农业、能源、海关、数字化、旅游、环保、教育、交通、区域发展、国际合作等13个领域78条具体举措,为逐步实现各成员国间货物、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通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批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关于2019-2020年为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举行活动和会议情况的报告》。报告对过去一年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下各领域合作的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10月28日召开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十九次经贸部长会议就抗击疫情、支持多边贸易体制、促进中小微企业合作、发展农村偏远地区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文件达成共识。中方积极参与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首届地方领导人论坛、经济智库联盟首次会议,举行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推介会等。
  三是就深化区域经济合作达成新共识。各方支持根据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发表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联合声明》,进一步制定地区贸易便利化解决方案;肯定各方为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包括为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所做工作;支持通过改善投资营商环境实现相互投资便利化,发展电子商务并制定相关专项合作计划;支持拓展服务贸易领域合作并制定相关文件;强调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在数字化时代发展偏远和农村地区的合作构想》的重要意义;支持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门间促进中小微企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上述负责人称,中方始终是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坚定倡议者和积极推动者。中方将继续秉持“上海精神”,落实好11月10日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本次总理会议的成果共识,与各方一道,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贸务实合作,推动本地区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携手共克时艰,促进经济复苏,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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