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明确H股为在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股票
黄灵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1月22日,深交所发布通知称,为落实深沪港三所关于扩大深沪港通股票范围的共识,配合做好科创板及其对应的H股纳入标的范围相关工作,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其中,H 股释义改为:境内注册的公司发行并在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股票,修改前定义为“境内注册的公司发行并在联交所上市的股票”,增加主板二字。
此外,调整港股通股票范围调出情形中“风险警示板”相关表述,明确相关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港股通股票:
(一)深交所或上交所上市A股为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或者暂停上市股票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应H股;
(二)在联交所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交易的股票;
(三)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通知自2月1日起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