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中部地区绿色崛起 书写低碳发展新篇章

上海证券报

  绿色低碳成为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词。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新一轮支持中部地区崛起的顶层规划强调中部地区绿色崛起,相关政策也围绕绿色低碳展开,涉及长江黄河生态环保治理、开展低碳城市试点、推进排污权和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等。

  近期中部六省纷纷明确提出,聚焦“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以产业优化升级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锚定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

  今年3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加强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治理,实现中部绿色崛起。

  上海证券报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新一轮支持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中一大重点就是支持中部地区绿色低碳发展,实现中部地区绿色崛起。

  从公开信息来看,各地正在积极跟进落实相关政策。

  5月8日召开的湖北省委常委会会议提出,推动湖北率先在中部地区实现绿色崛起,为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作出更大贡献。为此,湖北将更加注重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安徽明确提出,聚焦“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统筹推进“两带三区一园”和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等四条生态廊道建设,加快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

  “推动中部地区绿色崛起是一篇大文章,在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既要做好长江、黄河这两篇文章,又要做好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发展和乡村振兴‘两群一乡’建设文章,从而形成河流、城乡与人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共同体,这也是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李新年表示。

  加快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

  中部地区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时也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据悉,新一轮支持中部崛起的政策着重强调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比如深入推进山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传统能源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中部各省在绿色低碳引领下的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正在加快。

  以煤炭大省山西为例,该省今年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山西行动”,在煤矿绿色智能开采、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方面发力,建立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体系、加快开发利用新能源、开展能源互联网建设试点等,探索用能权、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

  其中,作为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和典型资源依赖型城市的大同提出,变输煤炭为输数据、变输电力为输算力,力争通过2到3年努力,建设千亿级的大数据产业集群。

  安徽省时代战略研究院院长程必定认为,针对中部地区以煤电为主的能源生产结构,要全面推进煤矿和发供电的智能化发展,稳定煤电基地产能。同时也要适应绿色发展的要求,积极发展各种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提高非石化能源在供给结构中的比例,为确保我国能源安全作出新贡献。

  此外,开展低碳城市试点也是未来中部地区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在全国多个城市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日前多地都提出要打造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

  “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对企业存在督促效应,低碳城市试点政策能够显著提高试点所在地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教授闫海洲认为,应加快区域产业结构升级、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向低碳发展模式靠拢,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打下坚实基础。

  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产业链

  近期中部各省份都在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并研究制定相关的具体方案。从各地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是中部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内容。

  其中,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备受市场关注。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碳登)落户湖北武汉,并将于6月底正式运行。

  目前,中碳登已完成首批2225家电力企业开户资料审核,该系统主数据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已具备了开户、发放配额和履约等功能的软硬件条件。

  据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凭借中碳登落户的先发优势,武汉将抢占全国碳金融中心以及中部金融中心,进而以市场、金融和技术“三引擎”驱动绿色金融和低碳产业发展,抓住2030碳达峰和2060碳中和两个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机遇期,再造一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盘古智库学术委员、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平台建设工作,搭建“湖北绿色低碳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设立“武汉碳达峰基金”和“武汉市绿色低碳产业引导基金”,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产业链等。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