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黄鹏)2月12日晚间,华鼎股份(601113)发布公告称,持有公司10.12%股权的股东王俊元及其一致行动人叶飞虹、蒋晓玲、丁圆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的股份。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
就在2月11日晚间,华鼎股份才公告了王俊元等前次的减持结果。公告显示,从1月28日到2月1日,王俊元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为246.09万股,占比0.21%。
此前,王俊元因为减持过程中存在的虚假信息披露受到过厦门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和上交所的公开谴责。
根据华鼎股份2018年1月13日的公告,2014年12月18日-29日,王俊元将持有的6000万股公司股票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受让方为郭某妹等4人,并分别于2014年12月23日、25日发布权益变动报告,减持后持股比例为9.38%。2014年12月19日-30日,王俊元控制使用陈某虹等3人的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方式从郭某妹等4人处买回前期减持的6000万股,陈某虹等人的3个账户分别买入3000万股、1000万股和2000万股。2015年3月,王俊元控制使用陈某虹的账户,将其前期买入的300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并控制叶某和丁某的账户最终接盘买入。
2016年11月7日-12月14日,王俊元又通过其个人账户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卖出3800万股,受让方为程某梅等3人。此次交易后,王俊元持股2200万股,并于 2016年11月8日、24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后其持股比例为2.64%。2016年11月8日-12月15日,王俊元控制使用丁某等3人的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方式从程某梅等3人处买回前期减持的3800万股,丁某等人的3个账户分别买入1834.76万股、1565.24万股和400万股。
华鼎股份2018年10月24日的公告显示,王俊元在2014年和2016年4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均隐瞒其实际持股数量,有关持股及减持情况与事实不符,导致相关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严重影响投资者知情权。因此,2018年1月11日和10月22日,厦门证监局和上交所分别给予王俊元行政处罚和公开谴责的监管措施。